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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专班督导推进固原分院马铃薯储藏窖遗留问题整改工作

来源: 固原分院 作者: 日期: 2024-05-24

为推进解决上轮巡视“固原分院马铃薯储藏窖土地产权证未办理”这一遗留问题,5月22日,院长刘常青、副院长田建文带领工作专班成员,赴固原督导推进专项整改工作。专班一行座谈听取了固原分院党委、行政关于整改情况的汇报,实地踏查了马铃薯贮藏窖现状与使用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宁夏古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座谈。

2020年,十二届自治区党委对宁夏农科院党委巡视中反馈了“固原分院马铃薯储藏窖土地产权证”问题。此后,院党组(党委)、行政及固原分院相关负责同志通过积极对接原州区委、区政府,主动与贮藏窖占用当事人沟通等多种措施,虽未解决问题,但进一步厘清、固化了相关责任和事实。2024年4月,按照院党组、行政要求,经与原州区委、区政府协商一致,固原分院研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4月19日正式起诉,5月10日原州区法院进行了调解。

工作专班一行分别对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刘常青对固原分院沟通协调、固化责任等前期工作给予肯定,他要求一是配合调解工作。在司法调解过程中,要有礼有理有节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争取达成共识,找准问题症结,排查化解问题堵点,推动问题尽快解决。二是依法有序推进。要有时间观念,不要因调节而耽误诉讼。对历史留存的背景资料、佐证资料和各种原始凭证和档案,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对接律师并向法院汇报,主张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争取形成合力。要主动沟通汇报,争取整改主责单位原州区委、政府的支持,形成良好互动关系,合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四是加大责任落实。要把问题整改作为固原分院的重要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固原分院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推动,定期通报进展,研究分析对策,周密部署推进,确保工作成效。

工作专班还对固原分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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