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农林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宁夏农林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及《宁夏农林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考生报到及面试时间
报到时间: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上午8:00前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考场及候考室
面试地点:宁夏农林科学院(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
考场及候考室:本次面试共设置2个考场和2个候考室,各岗位面试考场和候考室安排如下:
考场一: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大楼二楼多功能厅
候考室: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大楼六楼会议室
面试岗位为:
1.宁夏农林科学院枸杞科学研究所
专业技术岗(岗位代码202302):作物遗传育种、农艺与种业(作物遗传育种方向)
2.宁夏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专业技术岗1(岗位代码202306):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专业技术岗2(岗位代码202307):农药学
3.宁夏农林科学院园艺研究所
专业技术岗(岗位代码202308):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园艺学(花卉专业)、花卉学
4.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
专业技术岗1(岗位代码202311):作物遗传育种
5.宁夏农林科学院固原分院
专业技术岗1(岗位代码202315):农业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专业技术岗2(岗位代码202316):作物遗传育种、农艺与种业(作物、种业方向)
专业技术岗3(岗位代码202317):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园艺学(花卉专业)、花卉学
考场二:宁夏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大院内西南角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候考室:宁夏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二楼会议室
面试岗位为:
1.宁夏农林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
专业技术岗(岗位代码202301):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2.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
专业技术岗1(岗位代码202303):微生物学
专业技术岗2(岗位代码202304):食品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
3.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专业技术岗(岗位代码202305):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
4.宁夏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专业技术岗(岗位代码202309):食品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
5.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专业技术岗(岗位代码202310):土壤学
6.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
专业技术岗2(岗位代码202312):农艺与种业(草业方向)
专业技术岗3(岗位代码202313):农业机械化工程
专业技术岗4(岗位代码202314):会计学、金融学
二、方式与内容
所有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试题中,专业知识占试题总分值不低于80%。
三、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报考岗位所设考场一楼报到(面试当天上午8:00之前报到)。面试当天8:00还未报到的考生,一律按规定视同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考场。
2.考生签到后实行封闭管理,直至本人面试结束。已报到面试考生将被集中到候考室,抽签决定个人面试顺序。
3.工作人员引导各考场全体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主评委向考生询问是否有回避要求。监督人员宣读《面试考场纪律》,向面试考生出示密封题本。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当场启封题本。考生退出面试考室,返回候考室。
4.主评委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依序引导面试考生进入考场,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准备时间)。
5.面试成绩评定。每位评委根据面试考生答题情况独立评分。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6.领取成绩。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候分室。候分室工作人员将面试成绩单一式两份交给面试考生。考生在其中一份存根单上签字确认后,交给候分室工作人员。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应聘资格。
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题本中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面试纪律
1.进入考场的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考试纪律。
2.面试考生、考务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后,在整个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评委允许不准离开考场。经主评委同意临时离开者,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面试考生进出的时间之外进行。
3.进入考场人员不得大声喧哗。
4.所有规定人员进入候考室及考场前,一律将手机关闭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5.面试过程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6.面试结束的面试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路线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7.违反面试相关程序规定的面试考生,依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面试监督及回避制度
1.驻院纪检监察组和院直属机关纪委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凡参与我院面试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面试考生需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如原件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任何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联系不畅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八、其他
面试通知发布后,因不可抗拒因素需停止不能如期开展面试工作,则延期进行面试工作,具体事项将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联系电话:0951-6886703
宁夏农林科学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