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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寓房屋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2-11-30
来源 院办公室 解读单位 院办公室

《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寓房屋管理暂行办法》(宁农科办发〔2022〕47号)(以下简称《公寓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2日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发布以来,对于规范化管理我院公寓房屋管理,公正、公开分配使用公寓,维护公寓正常秩序,提高公寓使用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便于院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广泛知晓政策内容,正确执行和申请住宿,服务中心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订背景

为解决在本市无住房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外聘专家等在本院工作期间的住宿问题,增强引进人才的归属感,提升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依据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在征求院属各研究所(中心)、机关各处室意见建议基础上共进行了2次修改。经院务会审定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及要点

《公寓管理办法》共有14条。

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阐述了《公寓管理办法》的适用人员范围、公寓内部配置,明确了申请公寓房屋的相关步骤及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第六条至第八条主要阐述了对公寓房屋入住人员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入住人员入住期间需要承担的相应费用,如:水(含垃圾处理费)、电、气、暖、网络、电视、停车和物业等日常费用。

第九条至第十一条主要阐述了入住人员入住期间严禁发生的各项行为,明确了相关责任划分、惩治措施和手段。

第十二条至第十三条主要明确了公寓房屋入住协议的签订时限,规定了入住人员离职或被解聘后,必须无条件退宿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2日起施行,由院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寓房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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