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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业务会议管理办法》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19-10-29
来源 宁夏农林科学院 解读单位 成果处

为了我院科技人员更好的了解学科领域及相近领域的学术前沿,了解行业动态;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让同行给自己提出建议;启发科研思路,开拓科研思路,激发灵感,丰富、发展当前研究,优化学术体系;科学评估自己,提高了科研鉴赏能力,提高了学术品味,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业务会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科研业务会议的定义,指利用科研项目经费参加的和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举办(协办)的学术交流会、评审论证会、研讨会、座谈会、答辩会、观摩培训等会议。

《办法》明确了科研人员参加科研业务会议应履行审批手续。参会者持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并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

《办法》明确了举办(协办)的科研业务会议的程序要求。向单位提出申请,明确会议的主题、参加会议单位、参会人员、会议规模、会议天数、举办地点及经费预算,经单位批准后方可召开。

《办法》鼓励科技人员参加相关的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同行专家公认的、权威学术机构组织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国内外专业学术会。严禁参加与所从事科研活动无关的、以收取会务费为目的以及在各旅游景点举办的会议、培训。

《办法》明确了举办(协办)的科研业务会议,会议费标准和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会议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等解决原则。



相关文件: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业务会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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