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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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宁夏农林科学院 | 解读单位 | 宁夏农林科学院 |
《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农科办发〔2019〕26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自2019年3月26日由宁夏农林科学院颁发施行以来,对于提高我院科研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便于院属各单位科技人员广泛知晓政策内容,正确理解执行,院科研处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订背景
为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在征求院属各研究所(中心)、机关各处室意见建议基础上进行了共进行了次修订。经院党委会审定后,正式颁发。
二、主要内容及要点
《项目管理办法》共有6章,34条。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项目管理办法》起草的依据、原则和管理范围。明确了院、所(中心、企业)两级管理的职责。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主体责任,建立责权利相匹配的责任体系。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从各类项目申报信息发布,联合申报重大科研项目协调,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立项、审批流程、项目档案管理五个方面,明确项目的每个环节和节点。
实现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实现科技项目全过程透明化操作。
第三章组织实施。从组织审核报送项目任务书、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及各类总结,项目主持人变更,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方面,给予明确确定。
第四章结题验收。明确了项目验收和结题审查的环节和节点。
第五章监督检查。强调改进检查方式,重大科研项目采取“随机选择专家、随机选择项目、公开检查结果”方式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科研信用管理机制,实现科研信用记录的共享公开,明确了惩治措施和手段。
第六单附则。明确《管理办法》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