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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林科学院与中卫市人民政府签订农业科技合作协议

来源: 成果处 作者: 刘玉龙 日期: 2022-07-20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科技创新工作决策部署,7月19日,宁夏农林科学院与中卫市人民政府签订农业科技合作协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建文与中卫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自忠代表双方签约,中卫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文生和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刘常青出席仪式并讲话。

杨文生指出,本次签约是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建设全国农业高质高效先行区和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区的具体实践,是双方深化院地合作的实际举措。宁夏农林科学院作为全区农林科技创新主力军,科技力量雄厚,研究领域广泛,科研成果丰硕。双方开展农业科技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必将在推动中卫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卫市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创造最优的环境,提供最优的平台,确保双方合作顺利实施,取得丰硕成果。

刘常青强调,中卫市始终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林科技工作,全力建设宁夏中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体系、完善农业科技成果交易转化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推动枸杞、奶牛、肉牛、瓜菜等产业优化升级,成为全区农林科技创新发展的样板区。他指出,宁夏农科院与中卫市有着长期合作历史,本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合作将迈上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下一步,院地双方要以高度责任感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将合作作为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生动实践,助力中卫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聚焦自治区“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项目的统筹和布局,高标准建设中宁县院地合作示范基地,为中卫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要强化农林科技服务,通过提供示范应用技术服务,集中展示示范农业新技术、及加大先进技术培训等方式,实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着农民赚。

根据协议要求,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协同推进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等方面建立长期、全面、深度战略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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