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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林科学院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

来源: 院办公室 作者: 日期: 2024-04-24

宁夏农林科学院坚持成果运用导向,在农林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中转思路、创机制、强应用,提高创新活力和成果转化成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迈上新高度。

一是打好成果转化基础。制定《提升科研质量实施办法(试行)》,明确12个方面19项具体措施,坚持将高价值成果培育融入到科研立项、实施、管理、推广全过程。坚持整合力量、整合资源,打破隶属关系,学科交叉,合力谋划大项目,制定“跳起来摘桃子”绩效目标。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与企业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实施、成果中试熟化,推动创新目标与市场需求精准接轨。强化项目实施前、中、后各环节质量管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对科研项目质量、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考核。依托院地合作,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加快形成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良性循环。2023“四情”结合谋划实施科研项目,取得登记成果122项,较2022年实现了翻番;授权国内专利152件,发表论文231篇。

二是创新成果转化方式。成功举办了院首届农林科技成果拍卖会和作物新品种专场拍卖会,改变以往只有增价竞买环节的拍卖模式,增设“实物展示、推介路演、专家点评、交流洽谈”四个环节,提高拍卖成交率。通过在报纸、院网站、公众号、拍卖平台等发布拍卖公告、邀请函等多种形式,让社会各界和竞买意向方充分了解参拍成果。两次拍卖会涵盖作物、植保、瓜果、畜禽养殖、农业废弃物利用等领域的26项新品种、新技术,在区内外39家企业的激烈角逐下,成功拍出22项、467.7万元,溢价率分别达17.3%33.5%敲响了我区农林科技成果公开拍卖“第一槌”,开创了宁夏科技成果拍卖先河,有力破解了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是激活成果创新动力。率先在全区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建立1234赋权工作流程,开展先赋权、后转化,实现“我的成果我做主”。修订院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将科研团队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由60%提升到80%对科研成果转化有引领性作用或收益金额破院历史记录的给予转化总金额2%的奖励,在职称评聘、效能考核方面增加成果转化指标占比分值,着力改变全院“重成果、轻转化”的局面。2023年完成科技成果转让64项、总金额983.5万元,较2022年分别增长48.8%24%再创我院历史新高。近两年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奖励资金达1418.8万元,让创新全过程参与者分享了更多的创新红利,科技创新活力和成果转化积极性得到了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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